收支计算中要区分的4个数值

收支按以下4个数值依次得出:最终持有点数、与返还点的差额、反映顺位后的对局积分,以及以P表示的实际收支。将最终持有点数与返还点之差按每1,000点表示的数值,称为素点。按顺位加减的对局积分称为顺位马(顺位分)。P是本文计算示例使用的单位。

项目含义示例
最终持有点数半庄战或东风战等结束时的点棒40,000点
返还点计算素点时扣除的基准点30,000点返
素点最终持有点数与返还点之差按每1,000点计算的数值(40,000−30,000)÷1,000=+10
顺位马按顺位移动的顺位马+20、+10、−10、−20
头名赏由起始点与返还点之差产生的头名奖励25,000点起始、30,000点返则为+20
换算率将1对局积分换算为收支单位的系数1对局积分=100P
筹码与场费与点棒分开加减的要素筹码1枚100P,每人场费400P

在25,000点起始、30,000点返的四人麻将(四麻)中,每人有5,000点的差额,4人合计后素点会少20对局积分。用于填补该不足的头名奖励就是头名赏。此示例中,对头名加+20。

分别写清“点”“对局积分”“P”

对局中使用的40,000、结算表中的+50对局积分、换算后的+5,000P是不同数值。连单位一起写入记录栏,可避免“将+50再除以1,000”或“直接在40,000上加顺位马”等错误。

桌上的点棒。会因和牌、放铳或流局而在每局中变动。
素点
最终持有点数与返还点之差,通常按每1,000点表示的结算中间数值。
最终对局积分
在素点中反映顺位马、头名赏等完成顺位结算后的数值。
P
本文计算示例使用的换算单位。

头名赏并不是“突然给头名加20”

在25,000点起始、30,000点返的四麻中,开局总点数为100,000点,而返还点合计为120,000点。因此素点合计为−20对局积分。将这20对局积分返还给头名后,素点与头名赏的合计便为0。

起始点与返还点相同时,不会产生这项差额。也有不采用头名赏的牌局,因此不要只根据名称判断,请确认起始点、返还点和加给头名的数值。

通过5个阶段计算4个数值

  1. 确定最终持有点数:同点时的顺位和百位尾数处理,也在此阶段按牌桌规则确定。
  2. 计算素点:通常为“(最终持有点数−返还点)÷1,000”。这会将点棒转为结算用的对局积分。
  3. 反映顺位马与头名赏:加减顺位马,并向头名加上头名赏。含顺位的对局结果会在此最终对局积分中确定。
  4. 反映换算率与筹码:对局积分乘以换算率,再加减筹码枚数×单价。
  5. 扣除场费:按全桌场费由谁、按何种比例负担的规则处理。

对局积分 = 素点 + 顺位马 + 头名赏

最终收支 = 对局积分 × 换算率 + 筹码枚数 × 筹码单价 − 场费负担额

如果已将包含头名赏和顺位马的数值作为最终对局积分记录,就不能再次相加。请明确输入值是最终持有点数、素点、最终对局积分还是实际收支。

先用一行固定对局规则

开始计算前,先用一行写下条件,例如“四麻、25,000点起始30,000点返、顺位马10-20、头名赏20、尾数按桌规处理”。“10-20”通常指1位+20、2位+10、3位−10、4位−20,但只看名称可能误解分配方式。结算表中请写全4个顺位。

即使是竞技团体或线上麻将,起始点、返还点、顺位马、尾数处理等规定也并不相同。例如M联赛采用独有的起始点与顺位马,最高位战也会因竞赛规则不同而采用不同项目。不要将本文数值视为唯一标准,应以实际对局采用的设置为准。

四人麻将的收支计算示例

示例条件

  • 25,000点起始、30,000点返
  • 顺位马为1位+20、2位+10、3位−10、4位−20
  • 头名赏为头名+20
  • 1对局积分=100P
  • 筹码1枚=100P
  • 场费合计1,600P由4人平均负担

从点棒到最终对局积分

假设最终持有点数为40,000点、30,000点、20,000点、10,000点。计算与返还点的差额得到素点,再反映顺位马和头名赏,即可确定含顺位的最终对局积分。

顺位最终持有点数素点顺位马头名赏最终对局积分
1位40,000点+10+20+20+50
2位30,000点0+100+10
3位20,000点−10−100−20
4位10,000点−20−200−40

换算为P并计算实际收支

筹码枚数设为:1位+5枚、2位−1枚、3位−2枚、4位−2枚。场费为每人400P。

顺位对局积分换算筹码场费最终收支
1位+5,000P+500P−400P+5,100P
2位+1,000P−100P−400P+500P
3位−2,000P−200P−400P−2,600P
4位−4,000P−200P−400P−4,600P

用公式追踪1位的计算

  1. 素点:(40,000点 − 30,000点) ÷ 1,000 = +10对局积分
  2. 顺位马与头名赏:+10 + 20 + 20 = +50对局积分
  3. 对局积分换算:+50 × 100P = +5,000P
  4. 筹码:+5枚 × 100P = +500P
  5. 场费:+5,000P + 500P − 400P = +5,100P

按相同列顺序追踪时,1位会从40,000点依次变为+10、+50、+5,100P。2位从30,000点变为0、+10、+500P。3位从20,000点变为−10、−20、−2,600P,4位从10,000点变为−20、−40、−4,600P。即便使用电子表格,将素点、顺位马、换算、筹码、场费设为不同列,也能找出产生差异的阶段。

头名赏与顺位马为何是零和

本例的素点为+10、0、−10、−20,合计−20。加上头名的头名赏+20后合计变为0;顺位马+20、+10、−10、−20合计也为0。筹码的收取枚数和支付枚数相对应,合计也为0枚。只有场费作为支付到牌桌外的项目,应单独处理。

分别验算对局积分与实际收支

对局积分合计为0

本例中,最终对局积分+50、+10、−20、−40相加为0。因为所采用的顺位马与头名赏填补了点棒不足部分,结算仅由牌桌内的转移完成。筹码也是+5、−1、−2、−2枚,合计0枚,因此扣除场费前的收支合计为0P。

实际收支合计仅因场费而为负

反映场费后的最终收支为+5,100P、+500P、−2,600P、−4,600P,合计−1,600P。其绝对值与支付到牌桌外的场费合计1,600P一致,因此计算正确。

合计不一致时的确认顺序

  1. 4人的最终持有点数与桌上剩余的立直棒合计,是否等于开局发出的点棒总数。立直棒派发完毕后,只需确认4人部分
  2. 顺位马的正负数是否平衡
  3. 是否将头名赏重复加给头名
  4. 筹码的收取枚数与支付枚数是否一致
  5. 场费总负担额是否与全桌场费一致

尾数、同点、飞人奖应在计算前确定

理解基本示例后,再加入各桌之间的差异。若最终持有点数为35,700点,与30,000点返的差额为+5,700点,素点即为+5.7对局积分。是使用+5.7,还是取整,以及采用向上取整、向下取整或四舍五入,取决于所采用规则。

尾数处理应对所有人采用同一规则

需要取整时,应在输入最终持有点数后仅处理一次。若素点取整后,又在换算P时对同一尾数再次取整,误差会叠加。在取整后合计不为0的规定中,也可能要求将尾数集中到头名等额外步骤。不要只为某一人方便而调整,应记录对局前确定的方法。

同点时先确定顺位,再加顺位马

当有人最终持有点数相同时,按离起家较近者排高位,或平分顺位马等,处理取决于规则。即使最终持有点数相同,只要顺位不同,顺位马就会不同,因此应先确定顺位,再加顺位马。记录中除了最终持有点数,也应保留确定后的顺位。

飞人奖、烧鸡等奖励应单独设列

采用额外奖励时,应明确由谁向谁转移多少对局积分,不要将其汇总到“其他调整”等单一栏位,这样更便于验算。例如飞人奖是1人向另1人转移5对局积分时,应同时输入收取方+5、支付方−5。另一方面,如果规则将其作为由外部加入的奖励,则不会是零和,应注明理由与提供方。

对局开始前的确认备忘

  • 起始点、返还点,以及是否向头名加头名赏
  • 4个顺位的顺位马,以及同点时的顺位决定方法
  • 百位尾数在何阶段以何种方式处理
  • 是否飞人结束,以及飞人奖的收取人与支付人
  • 筹码的适用对象、单价与场费负担方式

确定桌上剩余立直棒的收取人

因宣言立直而放到桌上、在对局结束时仍未派发的点棒称为供托。结束时剩余的供托加给谁,或带入下一场对局,取决于规则。为避免同时计入点棒合计和最终对局积分,也应记录其处理阶段。

常见的收支计算错误

将点棒与对局积分视为同一单位

40,000点与+50对局积分是不同数值。应先将点棒转换为与返还点的差额,换算为每1,000点的单位后,再反映顺位马与头名赏。

混淆起始点与返还点

在25,000点起始、30,000点返中,开局点数是25,000点,计算素点的基准是30,000点。该差额就是头名赏的来源。

将场费混入胜负收支

场费是使用牌桌的费用。将其与胜负造成的增减分开保存,就能分别确认纯粹战绩与实际支出。

直接比较规则不同的对局

顺位马、头名赏、换算率、筹码、场费不同,即使顺位相同,收支也会不同。长期统计时,至少应分开三人麻将(三麻)与四麻,并记录主要规则。

将头名赏理解为“分给所有人的对局积分”

本例的头名赏+20,是因返还点差异导致素点合计为−20,而向头名加上的处理。它既不是给4人各发+20,也不是要在头名素点之外重复加两次。应根据起始点和返还点先计算头名赏总额,并确认收取人。

将筹码加到点棒或最终对局积分上

筹码在点棒之外变动,因此不要把40,000点改成40,500点,也不要把+50对局积分改成+55对局积分。应在最终对局积分换算为P后,按筹码枚数×单价一列加减。这样即使不采用筹码,也能根据同一份对局记录制作战绩统计。

将含场费的数值作为“麻将胜负”进行比较

如果每次场费相同,对局次数越多,含场费的合计越低。查看纯粹对局结果时,应分别统计“截至对局积分与筹码的收支”和“包含场费的最终收支”。两个数字下降的原因不同,混在一张图中会误读战绩。

可直接使用的收支计算表

无论使用纸张、电子表格还是应用,只要按以下顺序建立列,就能重新计算。请分开输入栏与计算栏,并避免中途覆盖采用的规则。

输入与计算内容确认事项
A 确定顺位第1至第4名是否已反映同点时的顺位规则
B 最终持有点数桌上的点棒4人合计与桌上剩余供托的合计,是否等于开局总点数
C 素点(B−返还点)÷1,000是否只进行了一次尾数处理
D 顺位马按顺位加减4人合计是否为0
E 头名赏仅加给头名是否与C的不足部分一致
F 最终对局积分C+D+E+额外奖励若规则为零和,合计是否为0
G 对局积分换算F×换算率单位是否为P
H 筹码枚数×单价所有人的枚数合计是否为0
I 场费各自负担额负担合计是否与全桌场费一致
J 最终收支G+H−I所有人合计是否与场费的负数一致

计算不一致时的反向排查

现象先查看的列常见原因
最终对局积分合计为正D与E顺位马负数不足、头名赏重复相加
最终对局积分合计为负C与E未输入头名赏、拿错返还点
仅在换算P后产生偏差G只对部分人使用了不同换算率
加入筹码后产生偏差H收取枚数与支付枚数不一致
最终合计与场费不同I负担人数、尾数或代付输入遗漏

验算不应只在最后进行,而应在B、F、H、J这4个阶段进行。及早发现差异,就无需重做后续所有乘法。

应与收支一同记录的项目

  • 对局日期时间与参加者
  • 三麻与四麻、东风战与半庄战等对局形式
  • 起始点、返还点、顺位马、头名赏
  • 百位尾数处理与同点时的顺位
  • 飞人奖等额外规则
  • 换算率、筹码单价、筹码枚数
  • 场费合计与负担方式
  • 最终持有点数、最终对局积分、最终收支

三人麻将中,顺位马的分配和起始点可能会有很大差异。详情请参阅记录三麻顺位马与收支的方法

统计时统一规则

只统计总收支时可以相加规则不同的对局,但不适合分析原因。即使同为+50对局积分,四麻的顺位马10-20与其他顺位马的含义也不同。记录时应能按三麻或四麻、东风或东南、起始点、返还点、顺位马、是否采用筹码进行筛选,从而分开调查“顺位改善了,但含场费收支下降”等变化。

平均顺位、头名率、末位率是不受换算率或场费影响的顺位指标。与收支一同查看时,请统一为相同期间与相同规则的对局。有关指标的详细解读,请参阅麻将平均顺位的参考标准

麻将收支计算的常见问题

麻将收支按什么顺序计算?

从最终持有点数减去返还点得出素点,反映顺位马和头名赏后确定最终对局积分。之后对局积分乘以换算率,加减筹码,最后扣除场费。请将点棒、对局积分和P放在不同列中处理。

顺位马与头名赏有什么区别?

顺位马是按顺位加减的对局积分。头名赏来自起始点与返还点的差额,在本例中是加给头名的对局积分。两者的分配和是否采用都会因规则而不同,因此应在对局前确认4个顺位的顺位马及头名赏的收取人。

为什么收支合计不等于零?

除场费外,对局积分、筹码和额外奖励的交接,若规则为零和,应确认所有人合计为0。扣除场费后,所有人的最终收支合计若与全桌场费的负数一致,即表示计算正确。采用外部奖励时,应将其作为单独项目。

关于规则:顺位马、头名赏、尾数处理、同点时的顺位、飞人奖、筹码和场费的处理方式会因牌桌或店铺而异。本文示例用于说明计算步骤,实际结算应以对局前商定的规则为准。

参考资料与确认过的规则

为确认计算项目存在规则差异,本文参考了特定团体的官方规定。文章中的具体示例为说明用途而独自制作,并未将任何一个团体规则视为通用且唯一的方法。

总结

麻将收支应按最终持有点数、素点、包含顺位马与头名赏的最终对局积分、换算为P的实际收支这一顺序计算。分别核对对局积分合计与包含场费的实际收支合计,就能判断计算在哪个阶段出现偏差。